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

有執取法

01/25 2小時10分


金剛經云: 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,不可說。


佛說法四十九載,到底有沒有法的存在

佛對不同的眾生,說了不同的法

法只是為了破除眾生的執著而存在。


佛法的終極,講的是空性,是寂滅

沒有任何的執著,就是全部都放下。


當還有一絲執著,就得提起對治的法

還有很多的執著,就得學習很多的法

所以佛講了八萬四千法

找需要的法,解自己的執

當執都不在了,法也要放下

最後一切法皆不可取,不可說

涅槃寂滅,本來就一法不存

取了說了,就成了法執了。


有執取法,無執映空。


合十 感恩十方諸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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