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5/16
2小時30分
“理”好像通了,但遇到事卻依然固執
理歸理,事歸事
到哪一輩子才能有理事圓融的時候。
佛法其實一點都不簡單
有些概念確實可以與無我的實相相應
但概念要與事實的我相應卻困難重重。
想起有位師父說:
無我 就是理,有我 就是事,理事不二。
在這個無我的道理下,存在個真實的我
彼此並無違背,且融合放大,無遠弗屆
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邏輯
卻沒有絲毫的衝突。
以無我的態度,在真實的生命裡
展現出寬宏慈悲智慧的力量這就是 佛。
合十
感恩十方諸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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